国际学生退费须知
一、退费原则
(一)所有退费申请均需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,并按规定提供完整材料。
(二)退费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。以外币汇款方式缴纳的费用,按实际结汇金额多退少补。
二、报名费及注册费不退
三、学费退费标准
(一)所有已录取并完成缴费的新生,如放弃报到并提出退费申请的,退还学费的75%。
(二)在校学历生中途退学,根据申请提出时间,按以下标准退费:
1.报到注册日期起30天内提出:退还学费的75%(扣除25%);
2.报到注册日期起31天至90天内提出:退还学费的50%(扣除50%);
3.报到注册日期90天后提出,或因勒令退学、被开除学籍者,学费不予退还。
上述报到注册日期界定如下:新生以录取通知书上载明的报到注册日期为准,在校老生以当学期通知的报到注册日期为准。
(三)非学历生中途退学,根据申请提出时间,按以下标准退费:
1.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注册日内30天内提出:退还学费的75%(扣除25%);
2.超过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注册日30天后提出,学费不予退还。
3.短期团组已报到注册的学生如中途退学,其学费予退还。
四、住宿费退费标准
(一)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宿,按实际住宿天数(不满一月按一月计算)扣除费用,退还余额。
(二)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者,住宿费不予退还。
五、其他特殊情况退费由学院院务会审议确认。
六、退费流程
(一)学生提交《国际学生退费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至相应经办人处(辅导员、住宿事务文员、招生文员);
(二)经办人核定退费金额并签字;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分管院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将全部材料提交至院办财务人员;
(三)财务人员按学校财务制度办理退票及退费相关材料,并将以上全部材料提交至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核签字;
(四)财务人员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工作。
七、退费所需材料
(一)《国际学生退费申请表》(需学生本人、经办人及分管院领导签字);
(二)使用微信/支付宝在线支付的款项将原路退回,无需提供收款账户;使用外币卡在线支付及线下汇款的,需提供收款人中国境内银行卡的账户开户单(必须包含户名、账号、开户行名称具体到支行);
(三)若收款人非学生本人,需提供《退费事项授权委托书》及委托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八、本须知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国际学生退费申请表
2.退费事项授权委托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