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》(西交研〔2017〕90号),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(西交研〔2023〕36号),对JABAYEV RUSLAN等3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。
因无法将退学决定送达至学生本人,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,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,具体信息如下:
学号 |
姓名 |
学院 |
学科 (专业) |
4119999166 |
JABAYEV RUSLAN |
公管学院 |
公共管理 |
4118999229 |
ALTYBAY ARAILYM |
公管学院 |
公共管理 |
4121999249 |
RABAB GATTOUCHI |
公管学院 |
公共管理 |
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-20日,公告期满视为送达。
请JABAYEV RUSLAN等3名学生在公告期内主动联系国际教育学院领取退学决定书,办理离校手续。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以在公告期满10日内(2023年12月31日前)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(电话:86-29-82668017);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,学校不再受理你们的申诉。
特此公告。
西安交通大学
国际教育学院
2023年12月18日